據海西州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共海西州委批準,海西州紀委監委對海西州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原主任潘衛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潘衛忠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宴請、旅游活動;不正確履行職責,未給予應當受處分人員處分;廉潔底線失守,將手中的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承攬工程項目,并非法收受錢款,數額巨大。
潘衛忠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罪,且在黨的十九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海西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海西州委批準,決定給予潘衛忠開除黨籍處分;由海西州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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