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
關于汪永春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青政人〔2024〕11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根據工作需要,任命:
汪永春同志為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專職委員(副廳級,試用期一年);
潘立同志為青海省民政廳副廳長(試用期一年);
唐金麒同志為青海省司法廳政治部(警務部)主任(副廳級,試用期一年);
張永軍同志為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試用期一年);
王鳳林同志為青海省自然資源廳副廳長兼省自然資源副總督察(試用期一年);
王曉莉為青海省交通運輸廳副廳長(試用期一年);
谷建偉同志為青海省引大濟湟工程建設運行局局長(副廳級,試用期一年);
張雪飛同志為青海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扎西平措同志為青海省應急管理廳副廳長(兼);
田勇同志為青海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王毅梅同志為青海省審計廳副廳長;
金生貴同志為青海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廳際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副廳級,試用期一年);
牟昱蒼同志為青海師范大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
徐強同志為青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一級巡視員;
哈斯巴圖同志為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一級巡視員;
孫青海同志為青海省司法廳一級巡視員;
熊士泊同志為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一級巡視員;
韓永勝同志為青海省商務廳一級巡視員;
王躍榮同志為青海省應急管理廳一級巡視員;
何世海同志為青海省審計廳一級巡視員;
楊海寧同志為青海省體育局一級巡視員。
免去:
謝宏敏同志青海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一級巡視員職務;
孫軍霞同志青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孫青海同志青海省司法廳副廳長職務;
熊士泊同志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職務;
王躍榮同志青海省應急管理廳副廳長職務;
何世海同志青海省審計廳副廳長職務;
肖順琛同志青海省統計局副局長職務;
楊海寧同志青海省體育局副局長職務;
張偉峰同志青海省引大濟湟工程建設運行局局長職務。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7日